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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海关总署2013年手持式稀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7月18日点击: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3年手持式稀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G13GK-A0325-008S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3年手持式稀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

设备名称

数量(台)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手持式稀土检测设备

12

详见第四部分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海关指定项目现场(详见第四部分)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商可以自行参加或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领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其他条件:

所投的手持式稀土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GB15208.1-2005

五、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 7 18日至2013 8 7日,每天上午 9:30 11:30,下午14: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512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8 9 上午 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有意向的投标人派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拟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拟投标企业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

邮政编码:1007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若愚(010-65194784);解惟光(010-65195161

传  真:010-65195902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如使用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2013 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