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系统护卫车(第一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标的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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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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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卫用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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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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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具有汽车销售资格;
8、如为代理商,应具有投标产品原厂商出具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9、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要求(CCC认证);
10、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领取时间:2013年8月27日14:00至2013年9月4日16:00,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8月27日除外),14:00-16:00(北京时间)。
领取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B506室。
领取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包括电话、手机、传真、以及拟投标车型)。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6日14: 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6日14: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招投标会场。
六、投标资格核对服务
已完成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在2013年9月10日11时前将下列文件的电子文档发至招标方指定邮箱,或将纸质版送交招标方指定联系人。招标方将为供应商提供核对服务,并将核对服务意见告知供应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经营范围中应具有汽车销售资格;
2、如为代理商,应具有投标产品原厂商出具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要求(CCC认证)。
注:1.本项服务仅为提示性服务,供应商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参加核对服务。
2.招标方的核对服务意见,仅供供应商完善投标资格文件使用,不作为评判供应商投标资格的依据。
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七、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66194649;
传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ldacheng@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599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