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项目-政务外网接入子项、国家政务外网接入路由器采购及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大厦局域网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13年9月18日
招标编号:0714-EMTC-4942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国家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项目-政务外网接入子项、国家政务外网接入路由器采购及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大厦局域网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项目-政务外网接入子项、国家政务外网接入路由器采购及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大厦局域网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SIC设备招标项目”) 。
二、招标编号:0714-EMTC-4942
三、招标内容:采购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操作系统及网络配件等。
设备及服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方案与要求”。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名称应与被授予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单位的名称相一致);
5、投标人必须具有主要设备(主要网络设备、服务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对于服务器、网络设备(指定型号配件除外)必须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需附原厂商授权证书,原厂家授权不超过两家);
6、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过省部级或全国性计算机应用相关系统软硬件集成和实施的成功业绩(以2010年以来业绩为主);
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
下午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 开标地点:国家信息中心B座一层演示厅
七、其他:
1、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恕不接受。
2、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人:国家信息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100036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行号:301100000363)
帐 号: 110060836018150019163
联 系 人:张凯 刘薇薇
联系电话:010-52579300 52579307
传 真:010-52579000-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