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海关总署2013年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10月15日点击: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13年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G13GK-A0201-016S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3年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为提高全国海关通关业务系统的可用性和可靠性,保证海关通关数据传输稳定、可靠,拟根据海关需要采购一批网络交换机,用于关区网网络交换机的更新和补充完善。本次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

 

序号

规格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到货地点

交货期

1

A类网络交换机

4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货物到达各海关现场前十天,网络集成商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给海关总署,经海关总署确定后网络集成商负责按用户要求分运各直属海关的安装现场。

杭州海关2台,福州海关2

合同签订之日起4周内

2

B类网络交换机

20

信息中心20

3

C类网络交换机

180

天津特派办8台、长春2台、宁波20台、合肥10台、南昌18台、济南20台、郑州12台、广州30台、汕头14台、兰州15台、银川1台、满洲里30

4

A类网络路由器

1

长春海关1

5

B类网络路由器

62

长春8台、沈阳10台、宁波10台、南昌18台、武汉10台、汕头2台、兰州3台、银川1

6

交换机光纤模块

30

满洲里30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包。

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投的所有品目投标产品(A类、B类、C类网络交换机A类、B类路由器及交换机光纤模块)必须为同一原厂商产品。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周内。

3、交货地点:海关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网络系统集成商(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商可以自行参加或授权一家网络系统集成商参加本项目)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根据“财库【201159号文”的规定,在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采购人整体采购项目或为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4领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其他条件: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厂商授予的最高级别的代理资质证书;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以上证书;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企业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覆盖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

五、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10152013114,每天上午09:301130 ,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505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115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地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人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

邮政编码:1007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解惟光(010-65195161);程若愚(010-65194784

传  真:010-65195902

       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分行东方广场支行
    号:11001059200059108022

如使用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及招标编号。

 

七、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20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