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金关工程二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海关金关工程二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1341STC60708
二、项目名称:海关金关工程二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实施周期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海关金关工程二期建设总集成服务 |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全国各直属海关单位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关工程二期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竣工验收。 |
详见第四部分《技术性能需求书》 |
02 |
海关金关工程二期建设应用集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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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海关金关工程二期建设基础设施集成服务 |
注: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服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证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02包投标人还须通过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3认证。
6、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4、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机构相关信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00080
联 系 人:胡熙尧、马娟娟
电 话:62688246、62688223、62688251
传 真:010-62688255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帐 号:3350 5603 7575
七、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