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餐饮原材料采购入围供货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1.猪肉类供应商 数量 1名
4.粮油类供应商 数量 1名
5.禽类供应商 数量 1名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 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2) 时 间:2013年11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3)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大厅东 南侧标书室
(4) 联 系 人:杜庆
(5) 电 话:010-63348281
(6) 收 款 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8) 帐 号:778350010653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须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经营范围应以我方所需货物材料经营为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提供招标文件餐厅要求的全品种各类产品的能力,能够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各食堂和餐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产品的订购需求,并提供配套服务。
(2) 具有相关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送货及相关人员具备北京市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及配送人员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3) 母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交其母公司为该公司出具的针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4) 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5)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 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审计的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8) 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和其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正在处理的重大纠纷和诉讼。
(10)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的供货人。
(11) 食品安全承诺书(增加不合格食品召回的要求,以每日“食品安全信息公报”为依据,确保食品供应安全,投标人应承诺承担食品召回的全部费用。)(自拟)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2房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人民币(按照各项目招标文件种要求提交)
(2)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形式为支票或汇票,也可提前汇款到招标标代理机构的帐户。
(3) 其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30)天内有效。
4.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5.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2房间,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6.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评标价格3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20分,合计(满分)10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7. 招标人信息:
(1)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首都机场航安路民航华北空管局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
电 话:010-64597758
8.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2室
(邮政编码:100055)
(3) 联 系 人: 刘先生
(4) 电 话: 63348560
(5) 传 真: 010-63373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