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系统业务用激光网络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11月28日点击: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激光网络打印机”(项目编号:RH-WTGK2013014)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谈判。

  一、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标的为下列货物及其到货安装、调试、集成、售后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等服务: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激光网络打印机(彩色)

  

 

  130

  

 

  台

  

 

  详见采购文件

  

 

  2

  

 

  激光网络打印机(彩色)原厂标准耗材(每台设备配购一套)

  

 

  130

  

 

  套

  

 

  3

  

 

  激光网络打印机(黑白)

  

 

  465

  

 

  台

  

 

  4

  

 

  激光网络打印机(黑白)原厂标准耗材(每台设备配购一套)

  

 

  465

  

 

  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认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    是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产品代理商;

  8、    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产品代理商或合作伙伴资质证书;

  9、    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0、 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3C认证证书;

  11、 具有投标产品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2、 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其他规定。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请于2013年 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6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 1100,14:00-16:00(北京时间)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B502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信息:1.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2.拟投标产品品牌说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9日16: 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资格核对服务

  已完成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可将以下文件的纸质版送交招标方指定联系人。招标方将为供应商提供核对服务,并将核对服务意见告知供应商。

  1. 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注:1.本项服务仅为提示性服务,供应商有权选择是否申请参加核对服务。

  2.招标方的核对服务意见,仅供供应商完善投标资格文件使用,不作为评判供应商投标资格的依据。

  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时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六、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66194576;

  传    真:88092826;

  电子邮件:lxiao@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599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