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三部研发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专项采购项目第十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0CNIC02-1684-11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委托,对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三部研发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专项采购项目第十一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财政性拨款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及第七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3 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其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5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50万元人民币;
3.3业绩要求:同类产品须有三年以上市场销售历史,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的有效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售价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根据投标人所投的包数,每包售价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3月29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层620房间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等有效企业信息。
7 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3年3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把答疑内容以传真形式发给各投标人。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9 开标地点: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618房间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层618房间
联 系 人:申波、马荣、肖廷熹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88316634,88316636,88316629
传 真:010-88316633,88316655
电子信箱:shenbo@cnic.genertec.com.cn
xiaotingxi@cni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08791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编号:10CNIC02-1684-11
备注:投标以包为单位,可以对 “招标货物一览表”中的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所有品目的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01 |
01-1 |
高温石墨化炉 |
1 台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指定地点 |
01-2 |
炭化炉 |
1台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指定地点 |
|
02 |
02-1 |
有机元素分析仪 (进口设备) |
1 台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指定地点 |
03 |
03-1 |
液相色谱仪 (进口设备) |
1台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指定地点 |
03-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进口设备) |
1台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指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