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省道正南公路贾村至灵寿县城北环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13年04月15日点击:次
2013-04-15
冀发改基础〔2013〕452号
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省道正南公路贾村至灵寿县城北环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石发改基础〔2013〕5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正南公路贾村至灵寿县城北环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3】1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功能,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改善行车条件,满足交通量增长需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省道正南公路贾村至灵寿县城北环段改建工程。
二、同意本项目起自省道正南公路与团贾公路交叉处,向西北沿正南公路改造,经北贾村后下穿石家庄绕城高速公路,经叩村、上曲阳村后下穿京昆(张石)高速公路,经韩家楼村、同下村、木佛村,终于灵寿县城北环,路线全长约20公里。同意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亿元,除省交通运输厅按现行普通干线公路投资政策给予资金补助外,其余资金由你市筹措解决。
四、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城镇规划和区域路网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路资源,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和与相关公路的衔接方案。
(二)加强与规划、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各项建设条件。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