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河北锋煤焦化有限公司干熄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13年04月15日点击:次
2013-04-15
冀发改投资〔2013〕446号
邯郸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邯郸市利用亚行贷款建设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邯发改呈〔2013〕33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成的《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干熄焦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年发电量4.3982×107kWh,年外供蒸汽(0.785Mpa,200℃)65.28万吨。
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140吨/小时干熄焦装置及锅炉、除氧给水系统,安装1台B6-3.43/0.785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相应配套QFW-6-2发电机;干熄焦除尘地面站,D101和D102转运站,改造J103转运站,综合电气室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29180.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8730.78万元;资金来源为:利用亚行贷款2400万美元(汇率按1美元折合6.5元人民币,合计15600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请据此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各项前期工作。建设资金落实后,由你委下达年度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