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榨菜特色生态农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3〕411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审批涪陵区榨菜特色生态农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212号)收悉。涪陵区榨菜特色生态农业园实施规划编号为YFL11110A005,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顺达决策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意见(顺达咨询〔2013〕6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区江北街道大渡村、二渡村,百胜镇八卦村、广福村,南沱镇金鸡村、治平村,珍溪镇莲花村。
三、建设期限: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6个榨菜特色生态农业园坡改梯1097亩,修建田间道路16200米(其中:硬化机耕道5公里、生产道11200米),整修池塘8.1万立方米,排水沟20700米,节水灌溉及土壤改良5655亩,更新改造小型提灌站6座;9个榨菜半成品原料生产基地建榨菜腌制池3000个、30万立方米,榨菜原料车间及库房21.3万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18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2万元,基本预备费199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购置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结合项目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和完善相关手续等前期工作,待工程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