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梁平县2012年仁合坡耕地治理项目招标后剩余资金增补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3年04月22日点击:次
2013-04-22
渝发改农〔2013〕410号
梁平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上报梁平县2012年仁合坡耕地治理项目招标后剩余资金增补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梁平发改文〔2013〕13号)收悉。经与市水利局研究,同意你们请示意见,即将你们招标后剩余资金、原设计方案局部调整及基本预备费等共计177.78万元,用于增加建设作业便道3.05千米,沿山沟1.7千米,排洪沟1.85千米,整治项目区内山坪塘6口,种植九月青花椒55万株等。请你们加强管理,做好建帐归档工作,以便我们进行验收时审查。
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达到渝办发〔2012〕12号文规模标准的服务及货物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