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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威宁县历史遗留铅锌废渣污染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3年04月23日点击:
                                      2013-04-23

    
威宁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威宁县历史遗留铅锌废渣污染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威发改[2013]1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按照《贵州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的解决,改善威宁县生态环境,建设威宁县历史遗留铅锌废渣污染治理工程十分必要。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威宁县历史遗留铅锌废渣污染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规模分别为58万立方米和34万立方米的安全填埋渣库各一座,治理铅锌废渣86万吨;就地治理铅锌废渣0.9万吨,治理面积为2930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威宁县草海镇、盐仓镇、金钟镇和猴场镇。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在盐仓镇和金钟镇建设铅锌废渣安全填埋渣库各一座,对草海镇、盐仓镇、金钟镇铅锌废渣进行安全处置方案;原则同意对猴场镇铅锌废渣堆放点进行原地植被恢复处置方案;但在下一阶段需加强对建设场址的工程地质和水位地质的勘察工作。
    2、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安全填埋和原地生态恢复的铅锌废渣治理技术方案、工程建设和设备方案,下一阶段须根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生产管理及服务设施等关系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深化。
    3、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安全填埋渣库的渗滤液处理工艺,下一阶段应进一步做好处理工艺和排放方式技术方案的比较工作,确保处理后的渗滤液达标排放。
    4、原则同意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方案。
    三、总投资估算为1153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5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万元。
    四、资金来源:威宁县财政自筹807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3460万元。
    五、建设工期:一年。
    六、项目法人: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