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3〕49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冀交函规〔2012〕207号)、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迁曹高速公路曹妃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二〔2012〕130号)及《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迁曹高速公路曹妃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补充意见》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路线起点位于丁庄户东南与沿海高速交叉处,向南沿东房各庄东、柏各庄镇东,然后向东南方向跨越迁曹铁路,向南过滨海公路,跨越青龙河及石油管线后路线折向南,与杨柏公路交叉,在220kv变电站西南上跨一排干渠和李四公路后沿迁曹铁路东布线,在柏各庄五分场四队北与新城大道交叉,继续向西南方向,经大昌仓储东,至于曹妃甸新港工业区装备制造区长春东道,路线全长29.55公里。全线设置丁庄户枢纽互通、柏各庄互通、新城互通三处,在北极坨设主线收费站一处,在柏各庄设匝道收费站一处,在柏各庄互通处设养护工区一处。
二、同意起点至新城大道段路线全长19.96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城大道至终点段路线全长9.59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梁设计荷载均为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值。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9.3亿元,项目资本金8.39亿元(占总投资的28.6%),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自筹,其余资金采用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占地控制在3340亩以内。
项目业主为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四、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要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收费年限不得超过沿海高速收费期限。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政策,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