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横山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基础〔2013〕522号
榆林波罗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榆林波罗通用航空机场项目请求备案的报告》(榆政发改字〔2011〕4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农林及工业作业、飞行培训、公务飞行、应急救援等为主的通用航空需求日益旺盛,为此,同意由榆林波罗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实施横山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内容。按照一类通用机场标准建设,跑道可保障运-5、运-12、塞斯纳172R、钻石之星DA40-180、西锐SR22-GTS等机型起降,机坪满足停放15架A类和4架B类机型。飞行区主要新建一条长1200米×30米跑道、平行滑行道及联络道、21450平方米站坪。航站区主要新建综合楼、机务维修库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
三、资金及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18138万元。所需资金由横山县国投公司、榆林市城投公司、榆林天通工贸公司合资组建的榆林波罗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具体出资比例为:横山县国投公司45%、榆林市城投公司40%、榆林天通工贸公司15%。
四、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横山县国投公司榆林波罗通航机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12〕155号)、《榆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榆林波罗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榆林波罗通航机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榆政环发〔2013〕52号)、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关于对陕西发改委<关于征求榆林横山机场建设项目意见的函>的复函》(民航西北局〔2012〕45号)等。
五、其他事项。请抓紧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做好机场周边用地规划,在建设和运营时要落实好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好机场周边净空,建立与榆阳机场空域使用协调、调配机制,按照空域管理部门要求签订相关管制协议。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随后的方案优化及建设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若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