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改委关于独山县甲摆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13年05月20日点击:次
2013-05-20
黔南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独山县甲摆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13]51号)已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甲摆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随着独山县城区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县域的经济发展,现有供水点设计供水能力严重不足,已不能该县城生活生产用水需要,独山县城供水紧缺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主要瓶劲。甲摆水库是解决独山县城供水的最优水源,因此,建设甲摆水库工程是十分必要。
二、工程的建设任务和规模:甲摆水库工程的任务为以独山县县城供水及发电。工程建成后可向县城及经济开发区供水量3518.6万立方米/年(P=95%);电站装机为40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972万千瓦时。初步确定水库正常蓄水位为774.5米,死水位为760米,兴利库容1004万立方米,总库容1173万立方米。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发电厂房工程并预留水泵房位置。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21409万元。
五、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3个月。
六、可行性研究阶段,请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深入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在充分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妥善落实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就业途径。
七、请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申请、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专题工作;并尽快组建项目法人机构,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