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改委关于巫山县生态屏障区经济林人工造林建设项目(一期)投资概算的批复
时间:2013年05月27日点击:次
2013-05-27
渝发改地〔2013〕649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生态屏障区经济林人工造林建设项目(一期)初设投资概算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3〕57号)收悉。结合市移民局《关于巫山县生态屏障区经济林人工造林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渝移发规字〔2013〕147号)和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西恒造咨〔2013〕156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经济林31825亩。其中,大昌镇2495亩,大溪乡11100亩,建坪乡242亩,曲尺乡9000亩,巫峡镇8988亩。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9318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84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8万元,基本预备费27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加快三峡库区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促进三峡库区生态林业经济发展和移民安稳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