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海纳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13年05月29日点击:次
2013-05-29
陕发改外资〔2013〕687号
西安高新区投资服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陕西海纳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投资房地产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西高新投服字〔2013〕23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准批复如下:
一、为鼓励我省企业拓展境外业务,同意陕西海纳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财务”)收购美国太平洋广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投资”)40%股权,并增资参与该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房地产项目。
二、该项目总投资8691.59万美元,其中420万美元用于收购太平洋投资40%股权,420万美元用于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和交易税费,7851.59万美元用于加利福尼亚州房地产项目建设。房地产建设投资由海纳财务和太平洋投资原股东按照变更后股比向太平洋投资增资,其中海纳财务出资3140.64万美元,太平洋投资其他股东出资4710.95万美元。
三、海纳财务投资所需3980.64万美元以自有人民币购汇解决。
四、项目投资由海纳财务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核准登记确认之日起计算。
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核准登记单办理境外企业设立、购汇等其他相关手续,并督促项目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加强境外企业管理,努力防范投资及经营风险,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