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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国家批复

时间:2013年06月17日点击:
                                                       2013-06-17


    6月4日,从赣州市发改委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设立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批复指出,赣南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也是江西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前沿地带,区位条件优越,特色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近年来交通条件逐步改善,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区域开放合作成效明显,具备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基础和条件。示范区的设立,将有利于探索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模式,推进赣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优化区域产业分工格局,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
    批复要求,示范区的建设,要着力深化开放合作、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承接环境、打造承接平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努力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稀有金属产业基地、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山海协作科学发展示范区。
    据悉,示范区规划期为2013年至 2020年,规划范围以赣州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含出口加工区)、香港工业园,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三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龙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工业园、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产业集聚区为主体,辐射赣州全境及周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