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省科学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时间:2013年06月26日点击:次
2013-06-26
省科学院:
你院《关于请求批准江西省科学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科院函字[2012]06号)收悉。我委委托省工程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赣工咨字[2013]9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可研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省科学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江西省科学院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在已有土地范围内建设,总建筑面积24650平方米(包括地下建筑5090平方米),其中金属材料研究、新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应用化学实验和理化测试分析用房分别为4530、5280、4440和2990平方米,建设铜钨新材料、稀土功能材料、金属材料表面改性、废水处理与利用、水环境污染控制、煤燃烧、天然产物提取提纯、高分子材料、分析测试等15个研究实验室及学术交流与成果展示厅。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422万元(不含科研设备购置费),资金来源:重点科研及应用成果推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5000万元、省发改委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厅安排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地点:南昌市艾溪湖东岸(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六、建设周期:30个月
七、工程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请抓紧进行工程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查。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