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德坞利民小区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13年07月05日点击:次
2013-07-05
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六盘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更正调整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德坞利民小区初步设计的请示》(六盘水发改请〔2013〕33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2011年12月,我委下达了《关于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德坞利民小区、大河镇裕民小区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1〕3521号)。由于项目设计过程中部分数据出现误差,需对德坞利民小区初步设计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为了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工作,经研究,现对德坞利民小区初步设计有关变更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总建筑面积由331697.66平方米调整为301670.06平方米。
2、商业网点建筑面积由60923.2平方米调整为30895.6平方米。
其余内容不变。
二、项目投资
1、项目概算总投资由68657.9万元调整为68654.65万元。
2、房屋建筑总投资由63186.37万元调整为63183.12万元。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由9137.1万元调整为9134.10万元。
4、预备费(工程部分)由4680.47万元调整为4680.23万元。
其余内容不变。
三、项目建设地点:不变。
四、建设工期:不变。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