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唐山曹妃甸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13年07月08日点击:次
2013-07-08
冀发改能源〔2013〕992号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曹妃甸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冀北电发展[2013]1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为满足唐山曹妃甸地区经济发展和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的需要,提高该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安全可靠性,原则同意你公司建设唐山曹妃甸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曹妃甸500千伏变电站,新建2组1200兆伏安主变压器,500千伏出线2回,220千伏出线8回;扩建安各庄变电站2个500千伏间隔;新建曹妃甸至安各庄双回500千伏线路约2×45.8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动态总投资为96149万元,由你公司自有资金安排20%作为资本金,其余申请国内金融机构贷款解决。该工程由你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工程投资及电价核定方式
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最终要以施工和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企业财务、电价核算的依据。
五、本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环保、土地等条件后开工建设,并报我委备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