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三峡文物博览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时间:2013年07月15日点击:次
2013-07-15
渝发改地〔2013〕957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三峡文物博览园景区基础设施投资概算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224号)收悉。结合重庆和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3〕95号),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游客接待中心1200平方米,游客集散广场6000平方米,停车场6000平方米,电瓶车道1.5公里,游步道1.8公里,旅游梯道3公里,公共厕所14座,以及水电配套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11769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工程费103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2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56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四、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严格工程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切实改善景区条件和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