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关于门头沟区龙泉镇MC10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3年08月07日点击:次
2013-08-07
项目名称 | 关于门头沟区龙泉镇MC10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审批文号 | 京发改[2013]1507号 |
批复单位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时间 | 2013-07-30 00:00:00 |
受文单位 | 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
内容摘要 |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对门头沟区龙泉镇MC10街区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门头沟区龙泉镇,东至新桥南大街、西至桃园小区、南至草帽山北坡、北至高家园路。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0020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59539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23310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7359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14171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居住、商业金融及托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