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关于沙曹公路邯郸邢台界至寺河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13年08月19日点击:次
2013-08-19
冀发改基础〔2013〕1231号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沙曹公路邯郸邢台界至寺河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邯发改呈【2013】7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沙曹公路邯郸邢台界至寺河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3】5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改善行车环境,满足交通量增长需求,促进城镇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沙曹公路邯郸邢台界至寺河口段改建工程。
二、同意项目主线起于北安上村北邯邢交界处,沿现有旧路行至魏青村后向东绕城新建,在王青村东折向南,下穿邯黄铁路、与永河公路平交,沿崔青渠西岸向西南方向行进,终于棉纺大道与沙曹公路交叉处,与现有沙曹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11.5公里。同意项目路线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亿元,除省交通运输厅按现行干线公路投资政策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
四、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路线方案,优化与其他道路的交叉形式,降低工程造价。
(二)深入比较研究旧路利用方案,节约土地资源。
(三)加强与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支持性文件。
请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