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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省道沿海公路石河桥至冀辽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3年08月19日点击:
                                                         2013-08-19

    冀发改基础〔2013〕1144号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沿海公路石河桥至冀辽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秦发改办〔2013〕273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沿海公路石河桥至冀辽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0〕528号)、《关于调整省道沿海公路石河桥至冀辽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的意见》(冀交函规〔2013〕309号)以及省工程咨询院《关于沿海公路石河桥至冀辽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二〔2012〕4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起自沿海路石河桥东桥头,路线向东北,经体育场、首钢疗养院,穿越长城后,向东至云南路,利用现有城市道路至山海关高速连接线,继续向东终于冀辽交界处,与辽宁省滨海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7.6公里。全线设大桥1座,隧道1座。
  二、同意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起点至浙江路段6.6公里路基宽21.5米;浙江路至冀辽界段0.97公里路基宽16米。大中桥桥面净宽与路面同宽,小桥及涵洞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标准。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其他技术指标按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5亿元,除省交通运输厅按现行一般干线公路投资政策给予资金补助外,其余资金由你市政府筹措解决。
  项目单位为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
  四、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道路交叉形式,保证通行能力和通行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占地;要严格按照土地、环保、文物、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意见组织好项目实施;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并落实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