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2013年“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评估”工作
时间:2013年09月04日点击:次
2013-09-04
根据国家林业局工作安排,自2009年开始,我院承担长江以南各省区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评估工作,并形成了“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公报”。
2013年,我院继续承担上海、江苏、江西、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云南、西藏、福建、浙江等12个省(区)的23个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评估工作。截止到目前,西藏、海南、广西3个省(区)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评估工作已经展开,其他省份的评估工作也将陆续开展。所有评估工作外业有望于8月中旬完成。年底前,将形成新的“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