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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川区吉安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3年09月18日点击:
                                                         2013-09-18


    渝发改环〔2013〕1311号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批永川区吉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改委〔2013〕134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结合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永川区吉安镇污水处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永川区绿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址:吉安镇寒泸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2015年)污水处理能力700立方米/日,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能力按1100立方米/日控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4.93公里,管径DN400;污水处理工艺  原则同意采用人工快渗,在下一步厂区总承包招标中比选确定;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服务范围为永川区吉安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8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7万元(厂内工程费用2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万元,基本预备费6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和区县配套资金等。
    五、建设期限:1年。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实施时达到渝府发﹝2010﹞12号要求的勘察、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初步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