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奉新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就业〔2013〕447号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对奉新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宜市发改综字[2013]18号)已收悉,经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13]109号),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提高县乡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就业[2013]567号通知及《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原则同意奉新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县城潦河西路53号,冯川镇、罗市镇、会埠镇、上富镇政府院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改建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冯川镇、罗市镇、会埠镇、上富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档案室、机房及电子显示屏等配套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49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89万元,地方自筹配套303万元。
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六、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招投标,实行工程监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本项目招投标事项,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请据此及《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核。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3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