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中心区项目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13年02月28日点击:次
2013-02-28
项目名称 关于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中心区项目A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文号 京发改[2013]332号
批复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复时间 2013-02-28 09:30:00
受文单位 门头沟区发展改革委
内容摘要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对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中心区项目A地块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潭柘寺镇中心区,东至潭柘寺镇东三路东红线,西至潭柘寺镇一街永中、东二街永中、东一路永中,南至潭柘寺镇东四街永中,北至东一街北红线。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储备整理(城市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334853.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86174.69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60668.79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21001.16平方米, 代征水域用地11893.31平方米。另须同步实施整理(拆迁)总用地规模55115.4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23369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