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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温泉场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3年09月29日点击:
                                                               2013-09-29


开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审批开县温泉场镇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开发改文〔2013〕64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3〕95号),经研究,同意建设温泉场镇集中供水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工程设计方案。温泉场镇集中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为5000m3/d(远期2030年,规模到达10000m3/d),计划解决温泉场镇2.44万人和周边农村地区河东、河西、徐家坝、乐园、县坝、顺平、白玉7个村(居委会)1491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根据水源水质条件,本次工程采用江河水强化常规水处理工艺,即:原水→预处理池→(加药)网格絮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加CLO2)清水池→配水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泵站、输水管道、预处理池、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加压泵站、配电间、加氯加药间、综合楼及配水管网等。
        
    二、工程建设工期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概算总投资为17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7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34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549万元,临时工程14万元,独立费用166万元,建设补偿67万元(暂估),水土保持4万元,基本预备费82万元(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级以上补助资金750万元,其余1045万元由开县开元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集解决。
        
    四、工程建设及管理
    (一)该工程项目法人为开县开元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同时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求,实行公示制和销号建卡制。
    (二)项目实施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来源,补充水土保持、环保、排水工程等工程措施和施工方案。
    (三)在施工设计和工程建设阶段,配备常规9项水质检测设施设备,配置水厂自动化及安全防护监控系统,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提高水厂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项目原程序报批。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须具有在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