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改委批复益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农产品物流中心(一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时间:2013年10月11日点击:次
2013-10-11
9月27日,我委以湘发改环资[2013]1353号文《关于益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农产品物流中心(一期)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项目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634.9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约1308.8万千瓦时,年耗新水约30.8万立方米。项目年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459吨标准煤/万元,综合服务区、商业仓储区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分别为5.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和6.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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