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改委关于2013年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琼发改审批〔2013〕1621号
省农垦总局:
《关于请求审批海南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3年实施方案的函》(琼垦局函[2013]160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垦区职工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推进垦区城镇化建设进程,结合垦区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配套危房改造建设3176户的各类道路共28865米。
三、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6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资金381万元,农垦举债配套332.4万元,职工自筹48.6万元。
四、要抓紧展开项目建设,尽早完成项目计划任务及竣工验收工作。
五、要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建设资金管理,抓紧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任务。组织管理:由你局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对本局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负总责;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扶持危房改造专项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不得挪作它用,项目资金要按国家规定及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拨付。
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相关手续。项目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七、做好项目的月报工作,于每月28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度、投资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及时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住建厅。月报表电子版可登录xinzengtouzihn@163.com(密码432165),从存档箱中下载。项目建设进度电子版发送到sfgwtouzichu@163.com。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