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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44国道潘家湾至太白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3年10月15日点击:
                                                            2013-10-15


    陕发改基础〔2013〕1418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G244潘家湾至太白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交通字〔2013〕60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国省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意实施244国道潘家湾至太白公路改建工程。
  二、路线方案及建设规模。路线起自陈仓区潘家湾,与310国道相交,向南以沿既有244国道改扩建为主,经张家岭、雪山洞、大转湾,翻越秦岭梁,经大坪里、七里川后,设隧道穿越坡凡梁,后继续向南止于太白县城西南,与既有342国道相交,全长约44.2公里,其中新建隧道850米/1座(宽度10米)。
  三、技术标准。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张家岭、大坪里至太白县城北约15.5公里路段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0米;张家岭至大坪里约26.8公里路段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8.5米;太白县城北至终点约1.9公里路段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1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62亿元,所需资金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和沿线市县(区)政府筹措解决。
  五、实施安排。本项目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和沿线区县政府组织实施,工期2年。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