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松园宾馆西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3年03月05日点击:次
2013-03-05
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松园宾馆西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该项目我委已以粤发改投资[2011]1196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意调整由你司代建的松园宾馆西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同泰路720号,建设起止年限为2013年至2014年。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由项目建议书批准的22812平方米调整为43757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楼41691平方米,管理人员用房2066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由项目建议书批准的15828万元调整为312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7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25万元、预备费1465万元、代建服务费502万元。所需调增建设资金15438万元由省财政预算分年安排解决。
四、原则同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意见,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784吨标准煤。请项目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表各项措施基础上,加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节能工作。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表。
六、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