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贺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贺州市路花水库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贺发改农经〔2013〕4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贺州市位于广西东北部,是广西新兴的地级市。目前,贺州市城区供水主要从龟石水库渠道和贺江取水。由于龟石水库是龟石大型灌区主要水源,还承担着防洪、发电、其他地区供水任务,能供给贺州市的水量有限,而且现状供水线路为单管线,输水距离远,老化破损严重,曾多次造成贺州市城区供水中断。此外,龟石水库与贺江本属同源,城区供水水源单一。一旦上游发生严重污染事故,龟石水库与下游的贺江水质均同时受到影响,贺州市将面临无达标水可供的境地。贺州市城区现状供水能力难以满足未来供水需求,水质污染风险大,供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路花水库位于马尾河支流江华河上,河流源头在姑婆山自然保护区内,具有水质优、水量充足、距离近、可自流供水等优点。新建路花水库,作为贺州市第二水源工程,对保障贺州市城区生活用水、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建设路花水库十分必要的。
二、路花水库已列入《西南五省(自治区)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和《全国中型水库“十二五”建设规划》。路花水库的开发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297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070万立方米;电站总装机容量2250千瓦。
水库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含泄洪建筑物)、取水系统、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等组成。拦河坝等枢纽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枢纽主要建筑物的洪水标准为: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39183.81万元,工程建设资金以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做好项目法人组建工作,进一步分析论证工程规模和核实淹没影响实物指标,落实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