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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新能源定边狼尔沟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时间:2013年11月26日点击:
                                      2013-11-26


    陕发改新能源〔2013〕1582号

华能定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华能陕西定边狼尔沟二期风电场工程核准的请示》(华能定边新能源发[2013]9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陕北地区电源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能源多元化供应,同意建设定边狼尔沟风电场二期工程。
  项目单位为华能定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二、狼尔沟风电场二期工程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安装20台2500千瓦风力发电机。
  三、项目建设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按项目设计要求从严控制用地面积,工程建设占地原则不超过9.61公顷,其中农用地9.1718公顷(耕地5.2882公顷),建设用地0.4382公顷。
  同意狼尔沟风电场二期工程装机接入陕西省电力公司榆林电网,具体以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批准方案为准。
  四、工程动态总投资4115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0%,为8333万元,由华能定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融资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关于华能陕西定边狼尔沟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建设用地预审的复函》(陕国土资规发[2013]42号)
  2.《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300068号)
  3.《关于华能陕西定边狼尔沟二期49.5MW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榆政环发[2013]144号)
  4.《关于华能陕西定边狼尔沟二期49.5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陕水保函[2013]134号)
  5.《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狼尔沟风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表》(省安监二字[2013]14号)
  六、风电场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执行,同时允许该项目进行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七、未经我委同意,项目单位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方和投资比例。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收到本核准文件后,项目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工,每月30日前向我委上报工程进度。

    附件:华能定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狼尔沟风电场二期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doc(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