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绥德县油用牡丹、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4年02月21日点击:次
2014-02-21
陕发改农经〔2014〕123号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呈送<绥德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油用牡丹和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榆政发改字〔2013〕235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绥德县油用牡丹、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绥德县油用牡丹、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绥德县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榆林市绥德县满堂川乡、定仙墕镇、薛家河镇、崔家湾镇4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核桃经济林9750亩、油用牡丹经济林500亩,改造核桃低产林1600亩,设立宣传牌4块、标志碑6座,建设集水窖10座,修建生产道路10公里,购置工器具63套。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770.3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45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320.38万元。
六、建设期限
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达2079万元,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