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改委批复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坪矿业有限公司磨田煤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2013年03月13日点击:次
2013-03-13
2月17日,我委以湘发改能源[2013]330号文《关于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坪矿业有限公司磨田煤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基本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磨田煤矿位于湖南省耒阳市城区东北方向,项目是对原有矿井进行产业升级改造,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净增3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为18.2年。矿井开采工艺为:(1)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主井为箕斗立井,由现罐笼全能井改造而成,井筒长度786.83米,净直径5.5米;在现有工业场地内新建罐笼副立井,井筒长度756.48米,净直径6米;井筒标高+129.32米,落底于-600米。(2)矿井划分为四个水平开采,主要对-300米以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设计矿井移交生产水平为-600米。(3)项目设计范围划分为三个采区,达产时布置一个采区二个回采工作面 ,其中一个综采工作面,一个炮采工作面。项目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和压缩空气设备等的设备数量及选型为:(1)主井装备一对6吨多绳箕斗,副井装备1吨矿车单层双车一宽一窄多绳罐笼,相应配备落地式提升机及高压变频电机;32采区轨道上山装备防爆单滚筒提升机及电动机1台;井下运输大巷辅助运输采用架线式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2)矿井通风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选用隔爆对旋轴流风机2台及配套电动机2台。(3)排水采用二级排水方式,-600米水平主排水系统和-300米水平排水系统分别配置3台多级离心泵及3台配套电动机。(4)地面设空压机站,布置3台空气压缩机,其中利用现有一台空气压缩机,配套1台电动机;新增2台空气压缩机及配套电动机。项目建设总工期36个月,预算总投资24008万元,包括银行贷款15009万元和企业自有资金89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