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市延吉河龙渊桥至延吉水库桥拦河坝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延吉河龙渊桥至延吉水库桥拦河坝工程已由延市水字[2012]1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延吉河流域,延吉河流域西部和北部与朝阳河流域相接,东部与依兰河流域相接,南部与布尔哈通河流域相接。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10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施工,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29日上午8:30时,地点为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延吉市长白路2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水利厅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徐华
联系电话:0433-25169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春花、张红艳
联系电话:0433-2908793、2908769
2013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