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岸*兴和城工程一号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岸*兴和城工程一号地块已由松北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亚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全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北岸*兴和城工程一号地块施工
2.2 建设地点:松北区松浦镇红星村内,东临146路、南临159路、西临154路、北临43路
2.3 建设规模:53817.9㎡
2.4 计划工期:2013年05月01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土建、装饰、采暖、给排水、电气、空调通风、消防、弱电、施工便道及临时围挡)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投标人不得兼投。
一标段:建筑面积35100.98㎡,其中H04号楼18278.42㎡,28层;H05号楼16822.56㎡,28层。
二标段:建筑面积18716.92㎡,期中H06号楼17234.44㎡,26层;会所1482.48㎡,2层。
三标段:施工便道及临时围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并参加本招标项目所有过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3.5 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3年03月26日至2013年04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购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人员应与投标书中人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亚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07号黑龙大厦三楼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刘萍、邱荣华
电 话:0451-84533601、84516020
传 真:0451-84530040
电子邮件\'bajszbdl@163.com
2013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