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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南西平县凤鸣花园(小李庄新型社区)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3年04月01日点击:
                                          2013-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凤鸣花园(小李庄新型社区)新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驻马店市华威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PGC-2013-034
    2.2 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 110000㎡
    2.3 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一年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对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招标,工程量详见图纸。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执业资格证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其他受教育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3 2009、2010、2011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截止日期应同报名截止日期并与投标文件正本相一致(两月内开具的均为有效证明)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13 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相关专业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4 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 年4月1日至 2013 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3 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帐户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西平县西平大道支行
    帐 号:10073356989001000110002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万元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华威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文华
    电 话:1393837275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齐工
    电 话: 13569465737 18838155669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电  话 : 0396-6221502 0396—626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