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测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包发改审批字[201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 招标编号:2015-ZG-0116-2
(3)建设地点: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包头天蒙石油有限公司东南角,向东沿京包铁路以北(60米至110国道)到永富村村南道路区域。
(4)招标范围:包头市东河区东兴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测绘。测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土方测绘、定位放线测绘、竣工测绘等项目所涉及的一切测绘工作。
(5)项目概况:拟建3.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拟建1.0万立方米/日污水提升泵站一座,D500-D800污水收集管线7500米,D600污水提升泵站配套管线5500米,D600中水管线10500米
(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测绘或测量专业工程师职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 1 月 16日至 2015年 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与万青路交汇处民营经济发展大厦(工商联大厦)22层A5室
5.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5.1 营业执照;
5.2 资质证书;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5.4税务登记证;
5.5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6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
地 址: 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党政大楼
联 系 人: 李勇
电 话: 0472—4388219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与万青路交汇处(民营经济发展大厦)22层A5
联 系 人:樊利军
电 话:0472—280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