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8线晋中旺村服务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再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8线晋中旺村服务区建设工程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晋交规划发【2013】501号文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晋公计发【2013】254号、548号文下达计划;以晋公养发【2014】610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山西省财政厅以“购管字【2014】8315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资金来源为成品油消费税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一标段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道108线晋中旺村服务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477.9m2,占地面积25.87亩,引道631.866 m2。
本次施工第一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及附属工程。
计划工期:2015年2月15日开工、2015年6月30日完工,建设工期为13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表资质及业绩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指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09年10月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等级的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任务。
3.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信誉评价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07室(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由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一份和下列原件及原件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指企业)、单位介绍信、类似工程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9日13时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蕴华街68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54-2660108
传 真:0354-2660112
招标代理: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B座2407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51-7770798
传 真:0351-7770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