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白河镇慢行系统及配套工程(配套亮化二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道白河镇慢行系统及配套工程(配套亮化二期)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长管经发投资[2014]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2.2 计划工期:2015年 4 月9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中标后,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要到本项目招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发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谢文清
电 话:0433-89070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
电 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