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澧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澧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湖南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澧县道河、复兴厂等15个乡镇;
2.2标段划分及投资总规模: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5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澧县道河乡仙公、复兴厂谭家峪等15个乡镇的新建、改扩建水厂、管网延伸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
2.4工期要求:本合同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0天(日历天)内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4]54号文件有关建造师规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4)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安全员上岗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5)按湘水办【2014】54号文规定,投标人应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未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安全员等)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6)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完成承建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一经查出,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在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5年3月12日—2015年3月16日17:00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以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0731-85483335)。
4.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招标人: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沅安东路(市防汛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415000
联 系 人:石女士
电 话:0736-2556676
传 真:0736-2556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