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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樟子松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5年03月18日点击:


2015-03-1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樟子松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6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爱民林场,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60%,建设单位自筹4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

(1)良种培育工程:新建种子园生产区30.0hm2、优树收集区11.0hm2、子代测定区8.0hm2、良种示范区6.0hm2、良种繁育区5.0hm2项目的整地、嫁接、栽植、抚育、补植、定植、移栽、整形及良种培育工程所需材料工程。

(2)繁育生产工程:土壤改良,面积4.0hm2。

(3)生产设备购置:购置设备8台(个、架)。

(4)辅助工程:敷设输电线路(升级新建)3.1km,排水沟13.4 km, 砂石道路26800㎡,机井1眼(含井房、机井、电气工程)。

招标范围:上述工程内容施工。

2.2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2.4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入吉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 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爱民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

联系人:王晓平 联系人:杨利红

电话:0434-4400991 电话:0431-8856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