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腾东南天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腾·东南天下建设项目 已由长经内资字【 201 5 】 11 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吉林省富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 监理和 施工单位。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富腾·东南天下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94244.35 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 45000 万元
2. 4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至郑州街,南至科德宝滤清厂,西至福州街,北至浦东路。
2.5 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监理;
二标段:1#楼、2#楼、6#楼、14#楼(其中14#楼为地下室:14-L与14-K轴之间的膨胀带以北部分含膨胀带)施工,总面积43415.23㎡;
三标段:3#楼、4#楼、5#楼、12#楼、14#楼(其中14#楼为地下室:5A轴与14-L与14-K轴之间的膨胀带南侧边线)施工,总面积32611.32㎡;
四标段:7#楼、8#楼、9#楼、10#楼、11—1#楼、11#楼、13#楼施工,总面积18217.8㎡。
2.6 计划工期:
一标段工程监理周期: 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二、三、四标段施工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5 年 4 月 18 日至 201 6 年 11 月 30 日。
2.7 质量控制 目标:
一标段工程监理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二、三、四标段施工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一标段: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准和颁发 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 资质 , 且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
二、三标段: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准和颁发 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 资质 ,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四标段: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准和颁发 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 ,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项目经理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 其他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
二、三、四标段: 投标人 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准和颁发 的房屋 建筑 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的其它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 2007 〕 17 号、吉建管 [2011]32 号、吉建管〔 2014 〕 6 号文件)
3. 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 5 年 3 月 19 日至 201 5 年 3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小二楼 报名,报名时均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一标段: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 6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和职称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二、三、四标段: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 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7)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盖公章;
4. 2 投标单位报名后,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 00 元,售出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0 4 月 14 日 9 时 0 0 分 整 ,地点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一标段监理工程不少于陆万元,二、三、四标段 不少于人民币 捌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富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金龙
电话:0431- 892780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 788 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 706 室
联系人:王雅楠
电话: 0431-8521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