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局以黑发改投资【2014】34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林甸县粮食生产能力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三合乡胜利村、渔场,四合乡东胜村、新生村。
三合乡位于林甸县西北部,大庆市与齐齐哈尔市交界处。三合乡共12个行政村,1个渔场,58个自然屯
四合乡位于林甸县北12公里,林四路、明龙路贯穿南北,全乡辖11个行政村,62个自然屯,6430户,25000口人,面积407012亩,耕地243130亩,草原8万亩,农产品以玉米、大豆为主。
2.2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型水源、维修和配套机井、灌排渠道、涵闸、机耕路、平整土地等
2.3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和供货期为:开竣工时间2015年5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 2015 年4月21日至 2015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所需的报名材料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六楼604室登记报名。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人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及五险一金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注册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六楼604室报名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含图纸)。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0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甸县粮食生产能力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林甸县
联系人:李海燕
电 话:0459-332100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招标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系人:刘殿磊
电 话:1804511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