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14] 105号)要求,我县决定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主要任务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不稳定耕地”调查、二次调查新增耕地调查、综合数据库建设;
2.2招标范围:境内符合要求的耕地后备资源、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面积;
2.3建设地点:东丰县境内;
2.4服务期限: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备吉林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从事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乙级以上资质,在吉林省注册,为国土资源管理技术服务的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近年具有类似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年)政府采购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期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东丰县药业大街350号
联 系 人:周主任
电话:0437-621390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田耘绮、付景泽
联系电话:0432-62118999/13804417447